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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上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今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拟调整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在原来的收费标准上提高300——600元不等。相关听证会将于4月9日举行。
 
      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制定于2002年,执行10多年来,市场物价总水平逐年上涨,教育成本也在逐年增加。根据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2013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现行学费标准低于办学成本的28%-34%,且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低于周边大多数省份收费水平。因此,举办成年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纷纷反映现行的学费标准已经难以满足成人教育事业的需求。
 
      根据听证方案,此次拟调将原来的收费标准提高了300——600元不等,脱产生类收费标准,文科类拟由2600元调整为3100元(每人每年,含实习实验费,下同),理科类拟由2700元调整为3200元,艺术类拟由4500元调整为4800元,医药类拟由3800元调整为4200元;业余生类收费标准,文科类拟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理科类拟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艺术类拟由3400元调整为3800元,医药类拟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
 
      省物价局表示,为防止出现举办成人教育的高等学校学费标准重复上浮而加重成教学生经济负担,此次拟调降低了“211工程”学校的上浮幅度,取消按本、专科不同幅度上浮的规定,改为不分本专科上浮20%;降低非“211工程”学校成人教育精品专业的上浮幅度,由上浮比例不超过20%降低为不超过10%;取消“211工程”学校精品专业上浮政策。
 
      此次调整后的承认教育学费标准,只涉及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一招生考试而被高等学校或成人高考学校录取,并于2015年春季及以后进入高等院校或成人高校就读的学生。原已在校就读的成人教育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