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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6月20日起开始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我省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定于6月20日至29日。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的考生,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方式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具体开考专业情况,考生可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询或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咨询。

  (一)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6月20日起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6月20-29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新生凭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老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

  (二)选择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即日起可到具有自考助学资格的社会助学机构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考由所属高校或助学机构集中统一办理,考生不得擅自到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

  (三)报考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考生,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交主考学校。

  (四)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课程安排、教材等事项,考生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或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咨询。

  (二)考试前一周内,考生凭报名报考回执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和考籍证。

  (三)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只在网上提交了报名信息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四)为适应报名缴费方式调整,从本次自学考试开始不再安排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