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湖南日报在A2版报道了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之一。该报道取材我校加强教学制度建设,题为《湖南师大抓制度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全文如下: 湖南师大抓制度建设提升办学质量 全面清理原有规章,废止21项,修改完善15项,着手拟订新制度8项 (通讯员 罗明 杨贤美 记者 何国庆)“课程教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教学工作半年,整改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申报高级职称,教学考核必须良好以上,破格晋升,必须达优秀……”日前,湖南师大出台《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力度。像这样促进教学质量的措施,该校还将有一批陆续出台。 近年来,湖南师大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出台了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从落实本科教学工作责任制、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优良学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6大方面提出了36条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围绕实施“质量工程”,学校制定了5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教师教学激励机制、教学建设投入机制以及教学管理水平提升机制。作为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学校制定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学生的创新实验项目可以得到2万元的资助。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校全面清理原有规章制度,其中44项教学规章制度被确定继续沿用,21项予以废止。并根据新情况,开始修改完善15项制度,着手草拟8项新制度。 湖南师大在修订、完善教学规章制度时,坚持彰显人本精神,构建和谐校园这一重点。学校加强了分类指导与分类考核,设置了多个学习奖项,多次修订与师生利益相关的文件。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改革的相关规定精神,学校将严重舞弊行为处分由“开除学籍”改为“先留校察看、再犯者开除学籍”;在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应用能力训练的同时,将四级考试成绩与毕业证、学位证“脱钩”等规定,都体现与时俱进的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