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
学校党委中心党组集中学习教育部文件
4月16日下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教育部文件。校党委书记张国骥、校长刘湘溶及全体在家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蒋冀骋主持。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各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该从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推进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改革高校科研管理机制,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文化传承革新,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加强省级政府统筹,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等30个方面入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则从实施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管理实施六个方面,对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月16日下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教育部文件。校党委书记张国骥、校长刘湘溶及全体在家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蒋冀骋主持。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各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该从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推进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改革高校科研管理机制,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文化传承革新,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加强省级政府统筹,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等30个方面入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则从实施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管理实施六个方面,对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各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该从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推进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改革高校科研管理机制,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文化传承革新,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加强省级政府统筹,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等30个方面入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则从实施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管理实施六个方面,对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月16日下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教育部文件。校党委书记张国骥、校长刘湘溶及全体在家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蒋冀骋主持。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各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该从坚持内涵式发展,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推进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改革高校科研管理机制,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文化传承革新,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加强省级政府统筹,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等30个方面入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则从实施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管理实施六个方面,对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