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咨询

自考心得

如何备考《经济法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一个正确答案,三个干扰项,它要求考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须达到一定的准确度。例如,备选答案与数字相关的 选题在95年考题中出现了4个,在96年考题中出现了5个,大约占单选题总题量的1/3.除了数字和计量单位外,各选答案能够提供给考生作选择的辅助信息 很少。单选题涉及面虽广,但一般仅涉及基本常识,可对教材每一节中的分项题目加以研究,结合内容提炼出1-3个重要的基本常识(视内容篇幅的多少而定), 作为复习内容。

  二、多项选择题

  多选题,每题共5个备选答案,其中2-5个是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难度比单 选要大。但是由于多选题自身的特点,往往使其涉及范围比单选题要窄,常出现在诸如“特征”、“条件”、“原则”、“种类”、“方式”、“情形”、“职权 ”、等多个并列性内容共存、相对集中的部分,考生对此要加以重点复习。

  三、填空题

  填空在客观性命题中较难答,它可出题的范围十分宽泛。所以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必须达到一定的广度。同时还要精确无误。可以结合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等内容加以复习,注意提高精确程度即可。

  四、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要求考生对基本概念要有完整准确的记忆。由于每张卷只出4个,同时还要有覆盖面(广度),所以所涉及的范围限于基本概念,并不是什么名词都考。考 生可结合教材内容每章准备3-4个(视章节篇幅的长短,可略多或略少1-2个)重点词、中心词来掌握即可。由于每个名词分值较低(3分),考卷留出的空白 不大,一般名词的解释内客文字不会过多,以教材的2-3行的文字数量为宜。

  五、判断题

  判断题在客观性命题中最难做。它不仅 要求考生要“记住”,而且还要“理解”才行,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知识运用和分析能力。判断题的出题范围也很宽泛,考生必须将所学知识烂熟于胸、融合贯通,才 可能多得分,由于判断题的分值由两部分构成:判断正误1分,说明理由2分,部分考生见理由说不出来,往往边判断都不去做或忘记做了,这是不明确的。判断正 误,非“正”即“误”,考生完全可以凭现有知识去大胆“判断”,以免失去得分机会 .

  六、简答题

  简答题在整个卷中分值最 高,但难度并不大。由于简答答案一般要求由4-5个并列短句构成,所以它的涉及范围与多项选择题相似,也往往集中在诸如“特征”、“条件”、“手段”、“ 原则”、“宗旨”等并列性内容相对集中的部分,所以考生可以结合多项选择题准备,提高记忆的准确性、完整性即可,同时,由于每套卷只出4个题,又要照顾到 覆盖面,尽量不重复,所以考生可以结合各个章节内容每章着重准备3-4个重点题。当然根据篇幅的不同考生可略多或略少1-2个题准备。

  七、论述题

  每套卷1个,占10分,难度较大。但由于只出1道,选材范围亦相应受限制。首先论述题的选材要具备论述的必要性,它应当是书中相关章节的理论性强的重点内 容,它应当是相关章节、编乃至全书的重点问题,特别要以全书的高度审视,并不是什么问题都值得论述,也不是每章节都要有论述题,更不可能都集中在一章里出 现,其次,论述题材要有论述的可能性,由于记分值较高(10分),答案的文字数量相对较多。一般它较易出现在教材中有大段或连续多段的记述部分。再次,为 了体现考试的信度和效度,论述题不会重复出现,已考过的题不会再出论述的内客,考生就无需再从论述的角度准备了。

  八、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分值高,难度大,主要考查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对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语言表述能力及逻辑性的考查。许多考生感到无从下手,不知道怎么答较好。

  做案例分析一般分两步走:

  第一步定性。首先,考生通读案例内容,弄明白案例所讲的内容从法律上看是属于什么性质或哪一类的问题。其次,考生结合案例内容与所学知识确定本案涉及到教 材中哪章或哪几章的法律规范,即从大体范围上确认一下,本案应由哪种法律规范来调整。再次,详细反复阅读案例内容,确认案例可能涉及到的具体法律规定。

  第二步处理。给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对照案情。凡是案情与法律规定相一致的,都将引起积极的法律后果。如成立、有权、有效等。凡是案情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都 将引起消极的法律后果。如不成立、无权、无效等,并由此引发相应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可结合具体案情来认定)。如1995年考题,法 律对职务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划分主要是看该技术成果是否为“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结合法律详细规定对照案情,可以认定陈某完成 技术成果为职务技术成果,对此单位享有转让权,陈某作为技术成果完成者享有署名权、名誉权、受奖励权等并无转让权。是否为业余时间研制,并非法定的认定依 据。所以业余时间研制并不影响该成果的性质和权属。又如1996年考题,法律规定接受委托代订经济合同,应按照委托书授权范围订立,始对委托人产生权利、 义务、对照案情张某显属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违反了委托代理的规则。同时越权代理又是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法律规定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订立的经济合同 是无效合同,但委托人对代理人越权行为追认的除外,对照案情,石家庄某商场付货款行为即是对张某越权行为的追认,所以合同成立有效。由此,可以认定商场的 诉讼主张不能成立,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全,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违约金为85×1000×5%=4250元,合同总价款1000×85= 85000元,商场只付了4万元,尚余45000无需继续履行,同时商场应承担由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