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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心得

《经济法概论》学习指要

  一、正确的学习方法是学好经济法的基础

  经济法是一门法学学科,其内容复杂纷繁,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和边缘性。在经济法的内容中,既有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又有市场主体参加市场竞争方面的法律制度;既有反映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知识点, 又有体现技术和法律相统一的知识点;既有法理学的内容,又有民法学的内容;既有实体法的理论,又有程序法的理论;既有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的解释,又 有对经济改革作用和意义的分析;既有对现实问题的阐述,又有对历史发展的回顾。

  要完全学懂学好经济法,首先必须注意三个基本的步骤:框架结构,每一章的中心内容,各章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做到对将要学习的知识心中有数,大致了解。

  其次,细读和熟知每一章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培养注意重点的习惯,把该章出现的每一个名词概念、理论知识、法律规定、法规制度等问题都仔细把握、融汇贯 通,对所学内容能够做到细、全、透。所谓“细”,就是要注意知识的每一个细节。比如,单项选择题“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 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备选答案为:1、变更合同; B、解除合同; C、暂时中止合同;D、撤销合同“。正确答案是C.从大的方面看,四个备选答案都是合同不能履行,但是”变更、解除、暂时中止、撤销“却有差别,它们在法 律效力上是不同的,如果考生在阅读时不仔细加以注意,在考试时必然会因为掌握不确切,印象模模糊糊而选择错误。所谓”全“,就是不要放弃教材中的每一个知 识点,对教材上的每一章、每一节都要学懂和掌握,因为自学考试要求测试考生对知识掌握的全面性,每次考题的知识要彻底理解和吃透,不能似懂非懂或知其然而 不知其所以然。比如考题中多项选择题”按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分,公司有()“。备选答案为:A、有限责任公司;B、无限责任公司;C、两合公司;D、股份两 合公司;E、母公司。该题的正确答案是A、B、C和D.但是真正做对的考生并不多,因为有的考生根本就没有弄懂公司划分的标准。又如填空题也是考生出错比 较多的题目,有一道题内容为”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______?“。正确答案应当是”权利质押“,但是为数不少的考生填写了”不动产质押“,而法律上根本 没有这样的规定。这种不彻底学懂知识而想当然地答题,必然要出错。

  第三,要做到把各章的内容以及各章之间的内容联系或串通起来,掌握这一 章的内容的前后有什么相同或不同之处,这一章与那一章的内容有什么不同或相同之处,以免张冠李戴,东拉西扯。例如,单项选择题“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的法定期限为()”o备选答案为:A、2个月;B、3个月; C、6个月; D、1年“。正确答案为D.但是不少考生选的是C,之所以选择C,是因为考生混淆了”商标法“这一章前后两处的内容,即对”撤消不该注册的商标“和”对已 经注册的商标发生争议的“法定时间两个内容发生了混淆。如果考生在学习时能够把前后的内容或有关联的内容进行清晰的比较,掌握它们的异同,上述错误就会避 免。

  需要强调是的,考试是对基本知识的测试,它离不开必要的记忆式学习,如果考生理解了而记不住,同样也会败北考场。自学考试考题中的填 空、名词解释、简答题等题型,不仅仅要测试考生的理解,也要测试考生对所考知识的熟悉程度,因此,考生应当在这方面多做一些训练。比如,每学完一章内容, 就做一些练习进行巩固和检测,这样循环多次,必能奏效。当然,如果纯粹是死记硬背,机械式学习,也是不可取的。记忆如果是自己的弱顶,就应当发挥其他思维 能力来帮助自己。比如,要求考生回答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即“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_____和_____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 行统计监督。”不少考生不会填写,但是如果考生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同样能够正确作答。考生可以进行这样的分析:统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方式或手段,其目的是 为决策提供依据和资料,而需要决策的事情一定和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有关,考生根据此分析就可以大胆地填写“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之,处理好记 忆、理解和分析的关系,考题再难也能应付。

  二、必要的自信心和坚韧的毅力是学好经济法的条件和保障

  参加经济法考试的考生都 是财经类专业的考生,对于法律知识知之不多,而经济法又是一门法学学科,因此,知识结构的单一使得不少考生对经济法的考试产生了畏难情绪,有的自始至终对 自己没有信心。我们认为,要考好经济法概念,应当有足够的学习动力,学习的动力有很多,自信心就是其中一种,如果没有自信心,就等于失去了一些动力,而动 力不足,考关当然难过。因此,考生应当要树立起必要的自信心。有了自信心,才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能力、技巧和精力。当然,自信心并不是盲目的,考生应当正确 地分析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扬长避短,获取胜利。从目前参加考试的考生来看,30岁以下居多,他们年龄较小,社会实践较少,理解、分析、归纳能力较差,这是 他们的劣势;但是,这些考生大多没有成家,时间较多,记忆能力也强,这又是他们的优势。这些考生可以多从这方面考虑:自己之长,正是别人之短,只要自己多 下一些功夫,掌握课程内容是不成问题的。有这种心理支撑,再大的困难也是能够克服的。

  如果说自信心是学好经济法的条件,那么,坚韧的毅力 则是学好经济法的保障。经济法内容繁杂,需要掌握的概念、法律规定、法律理论、法律制度颇多,有的考生会感到十分枯燥,而经济法的考题又需要考生对上述内 容理解、熟悉和准确掌握,因此,考生要有坚韧的学习毅力。当然,我们不是要求考生都要像古人那样头悬梁、锥刺骨一样的勤奋和辛苦,放弃一切娱乐和消谴,而 是要克服异常心理,学会自我激励,不畏艰难险阻。考生一定要克服急躁心理,充分相信自己是有巨大潜能的,并且要学会经常用积极的心理去暗示自己:今天,我 又有了新的进步;今天,我的学习欲望很高,精力很充沛,我不能随意抛弃书本。这样不断地自我激励,就会克服懒惰和消沉。另外考生要注意耐心、细致、全面地 掌握教材和大纲的内容,不能急于求成;要克服学习、工作和家务的矛盾,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习时间,把握住学习时间上的轻重缓急,用尽可能少的时间花费,解 决尽可能多的学习问题,保证获取最佳的学习效益。这样,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胸有成竹,稳操胜券。